海北州修訂水資源管理條例 多舉措保護生態
中新網青海新聞8月17日電(李雋)近日,海北州人大常委會召開新修訂的《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資源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
海北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興輝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頒布實施,為加強青藏高原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防控生態風險,保障生態安全和黃河安瀾,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推動高質量發展,對黃河流域水資源管理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同時,為糾正小水電過度開發問題,國家持續推進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和高耗水企業的用水管理提出了更加嚴格的管理要求。也對人工湖、人工濕地等新建人造水景觀的監督管理和排查整治明確提出了新要求。
“為使我州《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保持一致,確保其合法性,推進我州小水電清理整改、人造水景觀排查整治、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等新時期水生態文明建設及水資源管理提供符合實際的地方性法規依據,對原《條例》進行修訂是十分必要的。”王興輝說。
據悉,《條例》共分六章四十七條。第一章總則,規定了立法目的、基本原則、政府職責、保護義務等九個方面的內容。第二章至第六章共三十八條,分別對水資源規劃和開發利用、水資源節約與保護、水資源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作了規定。
海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尕瑪才仁表示,將明確責任加強協作,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各級人民政府將切實加強領導,把貫徹施行《條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擔當起統籌協調、強化管理、嚴格執法等法定職責,著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帶頭嚴格執法,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以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和權威,真正形成全州不愿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不斷強化法律監督,綜合運用執法檢查、專題調研、代表視察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條例》貫徹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全力督促《條例》的貫徹落實。”尕瑪才仁說。(完)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699788000 舉報郵箱:jubao@chinanews.com.cn 舉報受理和處置管理辦法 總機:86-10-87826688